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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实行药品统一采购

1999-07-01 来源:光明日报 易运文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医药费过高,患者看病负担太重,这几乎已成了各地医院的一个顽症。最近,深圳市政府为根治这一顽症开出了一剂新“药方”,即:全市各医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将由市政府统一招标采购;在人事管理制度上,实行全员聘用制,以堵塞药品采购中的“回扣”问题,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。

目前,深圳市各医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,都是通过各医院投标或议标自行采购,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,存在问题较多,群众议论较大。针对这一问题,按照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最近通过的《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》,把药品和医疗器械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,完全按照市政府的采购条例进行运作。由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,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:市物料中心负责具体采购事务;市卫生局提供专家库,协助作好评标工作。

据了解,目前国内也有些城市推行了药品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,但多数是由卫生部门统一管理,像深圳市一步到位完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作法,在全国还属首例。这次改革的实质是把分散采购转为统一采购,有利于价格合理的优质产品进入各个医院,减少或杜绝回扣现象,减轻患者的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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